1. 化工鋼制無縫不銹鋼對(dui)焊管件若采用冷加工工藝,成型后須進行消除應力的熱處理。若采用熱加工工藝,當其終壓溫度低于表15-16所列終壓溫度時,也必須進行熱處理,毛坯的加熱工藝及熱處理工藝可按表15-16。

2. 不銹鋼三通應保證兩側的增厚一致,肩部圓角過渡部分的壁厚應保證大于或等于端部壁厚的1.4倍。可采用抽樣解剖或超聲波測厚儀測定。當制造工藝穩定后,可減少抽檢數量,具體數量由供需雙方協商。
3. 不銹鋼彎頭圓弧過渡部分的壁厚應均勻。
4. 不銹鋼異徑管的直管部分與圓錐部分應圓滑過渡,圓錐部分壁厚自大端向小端應均勻減薄。各部分的橢圓度應小于2%,同心異徑管中心線應保證同心,其偏差允許3mm。
5. 化工鋼制無縫對焊不銹鋼(gang)管件(jian)應具有正確的外形尺寸,主要尺寸允許偏差見15-4條規定。
6. 熱加(jia)工成型(xing)和(或(huo))熱處(chu)理的(de)管件不得有過燒、嚴(yan)重脫(tuo)皮(pi)等(deng)現象。
7. 化工鋼(gang)制無縫對焊管件熱處理后,應(ying)檢查管件的硬度,其值應(ying)為(wei):20號鋼 HB≤156 、15CrMo HB≤179 。
8. 化工鋼制(zhi)無縫對焊(han)管(guan)件成型后不應(ying)有分層(ceng)、裂(lie)紋和(he)影響強度的折皺等缺陷存在(zai)。若發現有裂(lie)紋,應(ying)采用(yong)機械方(fang)法消除(chu),當經探傷確(que)認裂(lie)紋已消除(chu),經打磨(mo)后的剩余壁厚(hou)應(ying)不小于15-4條規定的最小壁厚(hou)時,方(fang)可使(shi)用(yong)。
9. 化工鋼制無縫對(dui)焊管件(jian)應進行100%磁力探傷,在(zai)此(ci)基礎上,再(zai)按(an)同批(pi)號、同材料、同規格抽5%且不少于一件(jian)作X射線(xian)檢(jian)驗(yan)。X射線(xian)檢(jian)驗(yan)按(an) GB/T 3323,I級(ji)為合格。若(ruo)發現有不合格,須(xu)取雙(shuang)倍(bei)數量復驗(yan),復驗(yan)結(jie)果(guo)若(ruo)仍有不合格者,必須(xu)逐件(jian)檢(jian)驗(yan)。
10. 管件(jian)焊端坡口
化工鋼制無縫(feng)對(dui)焊管件的焊接端(duan)部應開坡口(kou),坡口(kou)的形(xing)狀和尺寸見圖15-8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