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. 進入罐區范圍內的所有管道宜集中布置,對于界外罐區宜采用低管廊布置,應使通往各儲罐的支管相互交叉最少。


②. 儲罐的管(guan)接口標(biao)高應是在(zai)儲罐充水(shui)使基礎完(wan)成(cheng)初期沉降(jiang)后的標(biao)高。應要求基礎設(she)計者(zhe)注意(yi)控制(zhi)基礎的后期沉降(jiang)量(一般宜在(zai)25mm以(yi)下)。


③. 罐區(qu)單(dan)層低管(guan)廊布置的(de)管(guan)道,管(guan)道與(yu)地坪間的(de)凈高(gao)一般為500mm。


④. 罐區(qu)多根管道并排(pai)布置時,不保(bao)溫管道間(jian)凈距離(li)不得小于(yu)50mm,法蘭外線與(yu)相鄰(lin)管道凈距離(li)不得小于(yu)30mm,有側向(xiang)位移的管道適當加大管間(jian)凈距離(li)。


⑤. 各物料總管在進出界(jie)區處均應(ying)裝設切斷閥(fa)和插板,并應(ying)在圍堰外易接近處集(ji)中(zhong)設置。儲罐上經常需要操作的閥(fa)門也應(ying)相對集(ji)中(zhong)布置。


⑥. 與儲(chu)罐接口連接的工藝物料管道上的切(qie)斷閥應盡量靠近儲(chu)罐布置。


⑦. 儲罐上(shang)有不同的輔(fu)助(zhu)裝置時(shi)(如固(gu)定式噴淋器(qi)、惰(duo)性(xing)氣密封層(ceng)、空氣泡沫發生(sheng)器(qi)),與這些裝置連(lian)接的水管道(dao)、惰(duo)性(xing)氣體(ti)管道(dao)、泡沫混(hun)合液管道(dao)上(shang)的切斷閥應設在圍堰外(wai)。


⑧. 需噴淋降溫的儲罐,其上部(bu)及周圍應設多噴頭(tou)的環形管,圈(quan)數、噴頭(tou)數量、噴水量及間距等(deng)應符(fu)合PI圖和消防規范要求。


⑨. 泵的入(ru)口(kou)一般應低于儲罐的出口(kou)。


⑩. 儲罐頂部安全(quan)閥出口(kou)允許直接排(pai)往大(da)氣時,排(pai)放(fang)口(kou)應(ying)垂直向上,并在排(pai)放(fang)管低點(dian)設置放(fang)凈口(kou),用(yong)管道引至收集槽或安全(quan)地點(dian)。對于(yu)重組分的氣體(ti)應(ying)排(pai)入密(mi)閉系統或火炬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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