輸(shu)油(you)管(guan)道按(an)GB 50253《輸(shu)油(you)管(guan)道工程設計規范》,與(yu)周圍構筑物保持一定的距離,還(huan)應符(fu)合下列規定:
①. 與城鎮(zhen)居民點或人群(qun)密集的村莊、學校(xiao)的距離(li),不宜小于15m。
②. 與飛機場、海(河)港(gang)碼頭以及(ji)大、中(zhong)型水(shui)庫和水(shui)工建、構筑物(wu)、工廠的距離不(bu)宜小于20m。
③. 與高速公路及一、二級公路水(shui)平敷設時,其(qi)距離不宜小于10m。
④. 與鐵路(lu)平(ping)行敷設時,管道應敷設在(zai)距離鐵路(lu)用地范圍(wei)邊線3m以外。
⑤. 同軍工(gong)廠(chang)、軍事(shi)設施、易燃(ran)易爆倉庫、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最小距離應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