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(chang)用鋼管使用溫度(du)限制和許用應力見表4-17。



①. GB/T 12771、GB/T 13793、GB/T 14980 焊(han)(han)接(jie)鋼管的許用(yong)應力,未計入焊(han)(han)接(jie)接(jie)頭(tou)系數。


②. 該行許用應力,僅適(shi)用于允許產生微量永久變(bian)形的(de)元件。


③. 使(shi)用(yong)溫度上限不宜超過粗線的(de)(de)界(jie)限,粗線以上的(de)(de)數值僅用(yong)于(yu)特(te)殊條件或短期(qi)使(shi)用(yong)。


④. 鋼管的(de)技術要求應符合GB/T 150《壓力(li)容(rong)器》附錄A的(de)規定。


⑤. 使用溫度下限為-20℃的(de)材料,宜在大于-20℃的(de)條件下使用,不需(xu)進行低溫韌(ren)性試驗。


注:中間溫度的許用應力,可按本表的數值用內插法求得。按照GB/T 20878-2007《不銹鋼和耐熱鋼 牌號和化學成分》,高合金鋼鋼管的鋼號有了新牌號。例如:0Cr18Ni9 新牌號為06Cr19Ni10,00Cr19Ni10 新牌號為022Cr19Ni10,0Cr17Ni12Mo2 新牌號為 06Cr17Ni12Mo2